郭远庆
读书如同观景。读一本好书就是一次精神的陶冶,一次灵魂的洗礼。打开书页就能复活历史,设想未来。那些沉寂的文字,一旦按照一定的序列进行组合,你就不能再单单地把它们看作是简单的文字符号了。它们是善良与罪恶、悲哀与欢乐、光明与黑暗、前途与理想的统一体。“读通万卷知书贵,历尽百关悟道根”,书的最初意义不只是供人类消闲逗乐,书的使命最重要是它的教化功用,文以载道,此之谓也。
书的诞生,不以材质而论,当属人类的文明进步使然,也是人类对自我认识的深层次觉醒。如果把书本比作人类文明进程中永不熄灭的灯火,那么,书本上所蕴含的生存意义,则是人类不可遗弃的宝贵财富。“诗言志,歌以声”,以书为载体,许多往事,如爱情,如战争,如稼穑,都化石般地载人史册。也正是千古以来人类群种中的优异分子看中了书的这一功用,他们便利用书来挥洒着自己的哲思与理想。“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”,战国诸子如果没有著作留存于世,千古一瞬,寥若星辰,绝不会被后人所敬仰的。孔子以及他的《论语》、《尚书》等也够霸气的,纵贯封建两千年历史的“四书”、“五经”,几乎囊括了我国古代文人求学入仕的全部内容。书,是一个大命题。
书的生存,不以时间论,命运堪称多。“书是好东西”。说的是大道理。但有些不爱听的书就危机四伏。春秋时晋人董狐直笔斥赵盾,较之于周厉王止谤于道,只能是小巫之见了。书其实很无辜的,依现在人的理解,你写你的书,我吃我的饭。不喜欢它的“哲理”,可以不读,管它风声雨声,大事小事,只要地球完好,我就可以高枕无忧,雨打芭蕉,闲敲棋子,对弈厮杀……这真是幼稚得可爱。自从人类认识了“革命”的意义之后,就有了一部分人以“革”他人之命为事业、为使命、为性惰、为兴趣而后快。他们不会对自己不喜爱的书册熟视无睹。在近两年年内,规模较大的焚书活动就达十多次。远不说秦始皇“焚书坑儒”臭名昭著,近的若三十年前的“批四旧”,亦让人不寒而栗。在孔孟思想屡遭批斗之后,一些绝无仅有的文物,尤其是古典书籍被付之一炬。这书一烧,中国就陡然走入了“断代史”。书的焚灭就意味着人类自我的迷茫和走失,为了发展的需要,也是人类有所知悟关继续前进的需要,爱护书籍远比爱护一个人的眼睛重要。“书多人贤,酒多人癫”,而欲有所不为者却把“书多”理解为“知识越多越反动”,把“酒多”当成治世的良策。我当然不相信,难道发展造酒业要比多开几个书坊更容易巩固政权基础?满天飞着酒广告,包括曹操所言杜康美酒,终也不能当成治国之尤物。
值得庆幸地是,书并不像古代统治者的权柄那样脆弱而不可持久。一个又一个辉煌的朝代倒了,而书还依然兴旺。古人著书冒着生命危险敢立一言,近人出书却不怕脚掌起泡敢上高速公路与汽车赛跑。书之多,古往今不断,聚之若海,有“书海作舟”一说。人类历史在书海的漂泊中渐渐透明起来了,存储于世的人生格言为熠熠生辉,所谓“土为知己者死”,所谓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,所谓“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”,不绝于耳。书作为人类的精神财富,其强大的生命力坚守着一个民族、一个国家固有的禀性,也几乎是这个民族与国家文化继续发展的全部基础。它团结着这个民族乃至所有对该文化属性首肯的社会群体,像一面旗帜,远远地仰望而乐此不疲。一个民族的向心力也因此如雨季后的洒河而暴涨。谁也不敢断言,一个没有自己的文化大革命字和书籍的民族能够持久地强大、繁荣起来。一切向善的、正义的人文精神是永远不灭的,正是由于书籍顽强的生命力,读书人沙石精辟地坦陈了自己对书籍和文化的感言:“真理可以被镇压,但不可能被扼杀;文化可以摧残,但绝不会毁灭。文字恰似萎萎芳草,而人文精神则如习习春风,暴政的野火烧不尽,文化的春风吹又生。”汗牛充栋,千古一理,一牛何堪此任?
纵观书与人类社会生存的关系,并非所有书籍都香若芝兰,其造成的社会公害也不能为世人所尽述。妖言惑众,迷惑视听,扰乱纲纪,泯灭人性,这些文化糟粕禁而非绝,目犹可存。我是赞成严打的,像盗版的书籍大可不必一罚了之,应追根溯源,快刀断本。对于滥用了“…”的书籍,也是要严禁的。禁而不止是一回事,禁不禁是另外一回事,关键是个姿态和决心问题。我们打老鼠、除四害多年,
老鼠、四害依然存在;我们治伤寒、感冒尚无战果,又突然窜出了爱滋病。现在有些读书人颇有匹夫之勇,苍蝇马肉,不分良莠,一并吞下。既无识别之眼力,又无防腐之外衣,并振振有词曰:“有人敢写,我就敢出;有人敢出,我就敢卖;有人敢卖,我就敢买。”既买之,则读之,读之则不安之,则无教化之,最后,五毒伤身,其害不浅,非一言可尽述。鲁迅“拿来大法”于毒书而言,则是意外中的意外。如今,世风日下,人心不古,作为一名富有良知和理性的读书人,我们可以不去理会,尽管铺天而来仍视之若敝履。吾虽不才,但多年来一直不愿看街头的地摊文学,就连一些比较通俗且十分畅销的快餐读物也因此错过了,但我并不觉得可惜。如果有人问我读些啥书?我可以坦然地回答:“读书不多,但只读好书。至于金庸、琼瑶从不为吾室中友,座上宾的。”千人千面,何必拘于某一人某一格呢?有道是,《红楼梦》早就开禁了,我们怎么还能以《金瓶梅》作比?
书的命运直接连接着人的命运。写书丢官的,明、清的文字狱达到极至;借为别人写书而辉煌腾达的,多是些拍高马之徒;为继续写书而苟全性命的,恐怕太史公最可称道;以评书逗乐而最终评掉了脑袋的金圣叹亦不少见;像曹操那样谦虚,怒而烧书的,也绝非唐宗宋祖可比。“清风不识字,何必乱翻书”,乾隆爷原谅了郑板桥这个怪老头,这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例外。
书的命运还与这个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。如果不是危言耸听的话,书之于民族文化,犹如水之于鱼,雨露之于禾苗,阳光之于万物。书的存在就是人类文化的存活,也是人类对自身历史价值的认可和尊重。鉴于前车之败绩,借用英人霍更斯的一句话来作归结似乎更为准确:“要毁灭传统的历史文化,并不必焚书,我们只需一两代人不去读这些书,便足以毁之。”信哉斯言。